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禱告的優先權
經文: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7節
查爾斯 史丹利 牧師

在這段經文,保羅囑咐基督徒要不住的禱告。何謂不住的禱告?保羅的意思是什麼呢?有一點是,他要我們把禱告變成一種生活態度,連在從事日常活動也能禱告。這並不表示要一邊走路一邊喃喃禱告—雖然有時我們會比較頻繁禱告,連走路也在低聲對主說話。

反之他的意思比較是,我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自然的禱告態度。禱告是一種記號,表明我們倚靠神、不倚靠自己。還有一個問題是許多人共同的疑惑:應該為小事禱告嗎?當然。每一個禱告神都垂聽,因為祂看重我們每一個需要。所以,無論是求神幫忙尋找遺失的眼鏡或想起遺忘的事,這些事都值得禱告,神也絕對不會輕看。

神呼召我們做個禱告的人。在禱告的層面上與神溝通,就是與祂親密相交。透過禱告,我們得以認識神的良善和對我們的愛。雖然最理想的禱告狀態是與神獨處,不過我們也不必設限太多,因為不論在哪裏禱告,神都垂聽。

19世紀的英國作家奧斯華錢柏斯(Oswald Chambers)寫道:「很多人限制自己的禱告,是因為不願冒險信靠神。在不信者眼中,信靠神是瘋狂的舉動。但是當我們靠著聖靈的大能禱告,就能真正認識神—祂是我們完全的天父,我們是祂的兒女。」

因為 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,乃是剛強、仁愛、謹守的心。
For God hath not given us the spirit of fear; but of power, and of love, and of a sound min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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